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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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向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照法律规定对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对本市辖区内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负责应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向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对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省检察院管理和考核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省检察院、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法治保障水平和公正司法能力,为全面推动达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四川东出北上综合交通枢纽和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达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589.9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34万元,下降0.87%。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24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1.8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17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764.64万元,下降15.27%。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司法鉴定中心项目建设经费、减少追加的办案经费。)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74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2.49万元,占70.17%;项目支出1416.69万元,占29.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2017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458.63万元,增长10.6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支付司法鉴定中心信息化工程进度款、中央空调采购款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89.9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34万元,下降0.87%。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结余减少。(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241.83万元,与2017年相比,下降764.64万元,下降15.27%。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司法鉴定中心项目建设经费、减少追加的办案经费;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49.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458.63万元,增长10.6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支付司法鉴定中心信息化工程进度款、中央空调采购款等)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1.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8.82万元,增长13.8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支付司法鉴定中心信息化工程进度款、中央空调采购款等。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1.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万元,占0.52%;公共安全(类)支出3872.85万元,占84.17%;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7万元,占7.34%;医疗卫生支出149.31万元,占3.24%;住房保障支出217.52万元,占4.73%。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01.3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627.9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43.81万元,完成预算118%,超过预算的原因是该项支出含有2017年结转资金支出部分。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支出决算为135.18万元,超过预算的原因是该项支出为2017年结转资金。
其他检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预算132%。超过预算的原因是该项支出含有2017年结转的司法鉴定中心项目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75.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5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43万元,完成预算95.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34万元,占8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9万元,占13.79%。具体情况如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34万元,完成预算98.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万元,下降0.9%,基本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3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出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9万元,完成预算8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61万元,下降7.92%。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人次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1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检察院办案、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检察院来院办案,其他市检察院来我市考察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司法鉴定中心项目信息化建设工程款。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效地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外墙维修”“干警制服”“中央、省转移支付检察业务办案费”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外墙维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0万元,2018年的预算目标为完成项目设计、预算造价、财政评审、完成招投标工作、启动工程,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对办公环境以及办公场所安全的要求。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建设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问题。
2、干警制服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万元,执行数为41.76万元,完成预算的88.85%。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干警制服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干警制服制作的有序开展,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程序合法,资金使用规范,未发现问题。
3、中央、省转移支付检察业务办案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7万元,执行数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违法犯罪,加强公益诉讼;突出监督重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进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程序合法,资金使用规范,未发现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外墙维修 | ||||
预算单位 |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40 |
执行数: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0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项目设计、预算造价、财政评审 招投标工作以及工程启动 |
完成了从项目设计、预算造价、财政评审到招投标工作以及工程启动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 成率 |
100% |
2018年12月31日前正式开工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办公环境的影响 |
达到工程要求 |
达到工程要求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办公楼安全的影响 |
达到工程要求 |
达到工程要求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干警制服 | ||||
预算单位 |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7 |
执行数: |
41.76 | |
其中-财政拨款: |
47 |
其中-财政拨款: |
41.7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干警全面换装 |
完成干警制服尺寸的测量、统计及汇款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制服数据的测量、统计、核算、报送、汇款 |
11月30日前完成 |
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数量匹配、尺寸匹配 |
数量不重不漏、尺寸标准 |
每一名干警均测量到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90%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中央、省转移支付检察业务办案费 | ||||
预算单位 |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7 |
执行数: |
10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7 |
其中-财政拨款: |
10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继续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公诉审判监督、审查逮捕、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等案件的办理,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指导。 |
继续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公诉审判监督、审查逮捕、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等案件的办理,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指导。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办结各类案件 |
按法定规定时限 |
按法定规定时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办理各类案件审结率 |
≥90% |
审结率≥9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经济发展 |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违法犯罪,加强公益诉讼等 |
完成目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突出监督重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进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
完成目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达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23万元,比2017年减少16.3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预算外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类)检察(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指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其他检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代码146101),内设16个职能部门。
(二)机构职能。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向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照法律规定对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对本市辖区内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负责应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向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对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省检察院管理和考核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省检察院、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本市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我院预算人数153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122人、工勤人员3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为4241.83万元(包含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1.83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764.64万元,下降15.27%。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司法鉴定中心项目建设经费、减少追加的办案经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 年,我院财政拨款支出 474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2.4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70.17%,较上年增长295.98 万元,增幅 9.75%;项目支出1416.6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29.83%,较上年增加162.65万元,增幅12.9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情况。我院坚持围绕中心充分履职,制定了相关、明确、合理的目标任务。全院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0万元以上的专项预算项目均设定年度绩效目标,填报经费预算构成、具体绩效指标和指标值,并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费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较全面地反映单位目标任务完成和预期效益情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专用项目中,按财政局规定 30万元以上的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我院有3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均完成了当年的目标,分别是外墙维修的启动、干警制服换装、检察业务办案经费。
3、执行进度情况。年中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根据财政要求和预算执行实际,对公用和项目经费进行梳理,无中期评估调整取消项目。
4、预算完成情况。2018年全年部门预算总额4241.83万元,部门预算执行金额4241.83万元,预算执行额占部门预算总额的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目标公开情况。
在达州市人民政府和达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了市检察院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并在部门预算附表中公开了《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在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时一并公开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绩效自评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批复我院2017年部门决算后,我院于2018年9月4日在达州市人民政府和达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达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同时公开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 年,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有效地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完成,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升了编制质量。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明确、量化、合理,覆盖全部项目,能反映年度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资金类别和用途执行,实时监控预算执行进度。
(二)存在问题。
从绩效评价看,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个别项目责任处室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指标较粗,不够明确、量化。二是对预算支出结构把握不够准确,导致预算准确度不高。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执行预算法、预决算相关规定,继续发挥上下联动效力,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增强需求测算科学性,强化预算编制指导工作,继续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加强支出绩效跟踪,继续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提高预算执行绩效,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同时,建议财政部门:多组织交流学习,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难点、重点,多组织专业培训,全面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
2018年XXX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包括选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基础数据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