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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履职工作实现“开门红”
更新时间:2017/2/10 16:49:42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846

    新年伊始,达州市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切实履行职责,在一个月时间接连执行一起短途押解、两起长途押解、两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任务,实现司法警察工作“开门红”。
    一是领导重视,严密部署。今年1月,达州市院法警支队先后执行钟某某“指监”任务、张某某“指监”任务及追逃对象聂某(女)的押解任务等三起押解、看守任务。法警支队迅速制定了严密细致的押解方案,分别派出四名法警,佩带押解所需执法记录仪、头套、押解铐、手铐等装备,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安全。市院分管副检察长熊斌均对方案的制定提出了要求,并亲自带队,现场指挥,在押解追逃对象聂某(女)途中,两名女司法警察着装严整,佩戴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成都双流机场将犯罪嫌疑人安全地押解至省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进行讯问。
    二是制定措施,确保安全。在执行“指监”任务前,专门召开了看管法警案前工作会,对看管人员、看管纪律、看管时间等作了安排部署,两次“指监”历时二十七个日夜,安全完成任务。“指监”期间,分管副检察长熊斌、副县级检察员王春明多次检查看管情况,强调办案安全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生命线”,一定要确保安全,不出事故。
    三是履行职责,警钟长鸣。全体司法警察在对聂某与钟某这三起押解及两起“指监”任务过程中,始终牢记使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确保了办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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