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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四措并举”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工作
更新时间:2020/2/27 10:28:27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6155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机关要求,全面部署、细化措施,加强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场所检察监督,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提供助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市院及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管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检察工作的通知》,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两级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深入监管场所实地监督检查,并看望慰问驻所(狱)检察室干警。春节期间,市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陶成先后深入市看守所、达州监狱看望驻所(狱)检察室干警,监督检察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监管单位通过信息登记、提问检测、严控探视等措施,加强疫情防控,阻断传染源。

        二是加强实地监督,夯实监管安全基础。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认真落实市院《关于开展对全市监管场所及社区矫正场所安全专项检察的通知》各项措施,在全市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安全专项检察行动,对监管场所消毒防疫制度落实、厨房卫生及食品留样、医生巡诊、药品发放、在押人员出入登记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并深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执行、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管理情况实地抽查。市院成立检察组,对2个监管场所、2个社区矫正场所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安全防范检察工作不走过场。

        三是把好“三道关口”,针对重点精准履职。一是把好“入关口”,监督监管单位对新进在押人员逐一进行身体检测,核实其入狱前活动轨迹并建立台账,通过预留备用监仓、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疫情。二是把好“接触关”,督促驻所(狱)检察室干警和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其进入监区前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登记,建议暂停会见、亲情帮教,严格控制提审。三是把好“消杀关”,监督监管单位定期对监仓、医疗室、厨房等场所加强清洁,对餐具和进入车辆等实时消毒。同时,向看守所提出采用封闭式管理和半月轮班制度、讯问室改装玻璃窗防止飞沫传染、采取空中喷杀消毒等建议,均被采纳。

        四是积极宣传引导、形成合力共抗疫情。一方面,各驻看守所检察室加强对在押人员疫情防控法规政策的宣讲,鼓励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疫区捐款捐物,在押人员自愿为疫区捐献现金和物资共计4万元。建议对释放或不再羁押的出所人员派发口罩并宣讲日常防疫知识,督促共同做好防控。另一方面,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防控风险,明确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疫情排查和宣传引导,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符合防控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一线志愿服务活动。通川区检察院配合通川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发出倡议,得到积极响应,辖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主动报名参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值班站岗、疫情信息收集报告、秩序维护等工作。

 

【编辑:sjcy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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