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宣汉县院作为达州市纪委派驻各单位纪检办案办公试点县率先启动综合派驻,宣汉县院为保障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双管齐下,重点针对办公办案场所、专项经费的落实开展工作,并发挥保障的最大效用。
一、重阵地建设,抓规范化管理。高标准配备办公办案阵地,把执纪阵地建设纳入检察机关的“三型三化”相关建设范畴,因地制宜在办案区首先保障执纪办案专业用房需求,然后再考虑其他部门在办案区的办案用房;其次在办公用房方面,在原有60平方米的基础上,又新增60平方米用房。目前该派驻机构保障的:“五有标准化建设”:即设置有安全保密的谈话室、有优先保障的办公办案设备、有随时保障的执纪审查用车、有内部和外部专网、有专项经费。该“五有”的保障满足派驻纪检组根据自身工作内容和监督重点,独立办案。
二、重经费保障,创新举措简化审批程序。财政把执纪办案相关经费保障到派驻单位后,我院第一时间与财政沟通,商讨该专项经费如何管理更能科学的服务执纪办案需求。鉴于纪检干部都是相关管理的行家里手,更知道政策的敬畏,涉及相关专项经费,由纪检经办人填写、财务审核、派驻纪检组长审签即可保障的“绿色通道”。简化了计财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审批流程这样便捷的报账方式,同时满足纪检执纪的涉密等有关要求。
目前,该院已经全面完成办公用房、软包的办案执纪用房、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等相关工作,为派驻纪检组今后顺利开展主责主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