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检察院未检科荣获“达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更新时间:2017/3/10 10:07:45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68 |
3月2日,通川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达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达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16年以来,通川区检察院按照“一个工作室、两项创建、三个教育基地”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打造“阳光雨露”未检品牌,成功创建了“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并被推荐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示范单位。同时,大力创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形式,建立“阳光雨露工作室”微信公众平台,定时推送普法知识和开展工作的情况,加大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了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2017年,通川区检察院将以获得“达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为契机,不断推进通川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体系建设,全方位加强对青少年的司法保护,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通川区检察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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