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院召开公诉工作专题会规范干警司法行为
更新时间:2015/3/13 14:13:57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003

为进一步规范公诉人办案行为,提升办案效果及质量,近日,渠县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专门召开公诉工作专题会,对所有公诉干警提要求、寄希望。

会上,渠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向可成首先对该院公诉工作多年以来在全市、全县取得优异的成绩作出了肯定评价及赞扬,尤其是公诉人大局意识强以及公诉案件与自侦案件的无缝衔接做法更是赢得了市院领导,县委领导的高度认可。他指出: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要居安思危,要反思、反省,从观念上、行动上主动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对接,进一步规范我们的司法行为。对于那些当“甩手掌柜”、“坐谈问案”以及不管有无确实必要就“退查”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与抵制。他要求:公诉人要亲临案件第一线,要深入当事人及相关办案单位、部门了解情况,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公诉人要四规范,即办案行为要规范、法律文书制作要规范、出庭着装要规范、出庭语言要规范,力争做一名“文明办案、公正司法”的优秀公诉人。

最后,该院公诉科科长代表全体公诉干警表态: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面对成绩不骄傲,面对问题不回避,并且务必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反思、对照检查、转变作风、规范行为,推进公诉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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