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检察院三举措规范司法行为
更新时间:2015/3/11 14:36:4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122

2015114,《最高检通报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中,宣汉县院干警龚刚临被最高检以滥用职权案通报。龚刚临违纪案件系该院自行发现,自行查处,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该事件出现后,宣汉县检察院党组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引领,以整改龚刚临事件为契机,多措并举,大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凝心聚力,让规范司法行为入脑入心。龚刚临事件出现后,该院党组多次召开院务会,干警大会,强化办案纪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院干警铭记反面,树牢信仰,强化宗旨;并要求全院干警加强执法规范化学习,以《检察机关执法规范》为主要学习教材,通过大会集中学习,支部讨论学习,干警自主学习等方式,让执法规范行为入脑入心。该院拟定于4月在全院执法人员中对《检察机关执法规范》进行考试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司法改革遴选检察官的重要标准。

二是自查得失,强化整改,让规范司法行为开花结果。

1月初,该院党组制定了《宣汉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落实的十一个方面问题,要求全院各部门和全体执法办案人员2012年以来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十一种执法不规范行为进行了认真自查(含目前已调离办案部门以前所办理案件人员),每个业务部门、每名执法人员均形成书面的自我对照检查材料。该院党组对干警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深入剖析,归纳,对共性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意见,对个性问题提出了整改原则。

三是强化管理,规范行为,让规范司法行为落地生根。加强案件管理,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可能出现的瑕疵案件、民众关注热点案件、争议较大案件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评查;加强检务督察,对出现的执法不规范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坚决加以查处;加强执法办案部门的队伍建设,对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办案人员及时调整,将能力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干警及时补充到一线办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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