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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朱晚林副检察长来我市调研指导检察工作
更新时间:2014/3/31 9:54:3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723

    3月12日至13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晚林一行来到我市调研指导检察工作。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古正举及宣汉县委政府领导的陪同下,朱晚林副检察长一行先后到达州市院、宣汉县院实地察看了控申接待窗口,听取了检察工作情况特别是控申检察、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朱晚林副检察长对我市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朱晚林副检察长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司法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改革又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在这次改革中既是保障者、推动者,同时也是被改革者,必须要有清醒的思想认识。要主动研究和解决检察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坚定不移的落实好改革任务,执行好改革要求。
    朱晚林副检察长强调,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要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工作责任,提升队伍素质,让检察干警学会在“聚光灯”下工作,学会在“玻璃罩”下工作。要落实“法律文书网上晒,办案过程网上挂、群众提问网上答”的要求,把握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范畴,掌握好公开的方式方法。
    朱晚林副检察长指出,为了强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自侦案件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书面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权利,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环节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监督,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并了解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侦查行为;在搜查扣押环节,人民监督员作为监督者参与,并记入搜查扣押笔录,案件结案后应就扣押款物去向告知人民监督员;实名举报不服不立案决定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让人民监督员独立提出评议意见,防止举报人变上访人。对控告申诉不服的,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公开审查。
    朱晚林副检察长还就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进行了强调。他指出,要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把好进口关,属于涉检信访的及时受理,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完善内部协调工作机制,对网上的控告申诉案件由控申部门统一受理,及时分流并告当事人,办结后由承办部门及时回复。要完善外部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及信联办的联系。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不仅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要求,民事行政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检察环节也要积极救助。
    调研工作期间,朱晚林副检察长一行还深入宣汉县柳池乡金竹村详细了解了省院对口帮扶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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