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拟对“便携式认罪认罚同录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产生方式为发布公告。
一、项目编号:达市检询价〔2022〕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便携式认罪认罚同录设备
三、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16.1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本次采购拟对便携式认罪认罚同录设备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自 2022年5月16日 起至 2022年5月18日 止9:00- 17:00(北京时间)在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26室领取。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26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西外新区白塔路299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55818
传真:0818-215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