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27万元,占8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8万元,占14.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27万元,完成预算91.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07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划拨到市纪委监察委。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实际保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2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出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8万元,完成预算7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接待的人数、次数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10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检察院办案、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检察院来院办案,其他市检察院来我市考察学习等。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合计 |
48.25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6.98 |
3、公务用车费 |
41.27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1.27 |
(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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