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
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8月26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对通川区检察院、渠县检察院、开江县检察院巡察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陶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蹇明海主持会议。
会上,蹇明海副检察长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并安排部署巡察工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向莉宣读了《中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成立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的通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肖成杰提出纪律要求。
陶成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第三轮巡察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一是态度要“明”。准确把握巡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被巡察基层院党组织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落实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全力配合开展巡察工作。二是定位要“准”。巡察组要将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全过程,要提高个别谈话质效,谈出实情、问出真情、探出隐情,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质效;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既注意敏锐发现个别具体问题、又要注意捕捉面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与地方党委巡察机构的协作质效,发挥检地“双主体”优势,提高工作成效。三是整改要“实”。要强化主体责任,压实整改责任,将巡察整改贯穿到巡察工作始终。要压实整改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巩固巡察成果。四是纪律要“严”。要严格履行巡察职责,坚持刀刃向内,以严明的纪律要求做好巡察工作,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准确把握角色定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
被巡察检察院负责同志分别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据检务督察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