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 检察要闻 >> 正文

检徽耀“古城” 利剑斩“黑恶”
更新时间:2020/8/19 9:30:1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924

2020526日,宣汉县凉风乡古城村的村民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感叹黑恶势力终被铲除。这令人称快的判决背后,是达州市政法部门长达500余天的不懈努力。

村霸横行百姓敢怒不敢言

宣汉县凉风乡古城村位于县城东南方,境内拥有成片的原始森林以及丰富的煤矿资源,吸引了各路商家争相前往开采。在巨大利益诱惑下,以彭某奎为首的彭氏家族部分成员逐渐抱团形成家族恶势力。日复一日,当地形成了一个默认的行事规则,叫做古城规则。古城村当地群众,谁不按彭家的意图办事,谁就会受到古城规则的处理;哪个商家不遵守古城规矩,就会早日滚蛋。多年的横行,群众和商家早已苦不堪言,大家敢怒不敢言。

一味隐忍以求宁静,甚至是花钱买平安,成了一种识时务的做法。而这更助长了恶势力的气焰,彭家越发得寸进尺。他们把古城村变成了他们操控人事、操纵经济的家天下。而受害者较长时间地忍气吞声,使得这处灰色地带与世隔绝十年之久,不为外界所知晓。

2018年初,党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彭某奎家族的恶行终于被外界知晓,越来越多匿名举报信被递交到市扫黑办案头,引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最后,该案成为达州市检察院和达州市公安局双挂牌重点督办的案件。

抢抓时间 远行千里定罪证

公安机关迅速拉开侦查序幕,检察机关亦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同步跟进。2019117日,彭氏家族恶势力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作案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频繁、查办难度大,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万里立即召集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办案骨干,下达任务,成立办案组。

同时,办案组预测该案涉案人员多、关系网广、保密风险大,嫌疑人的亲信必然会利用卷宗整理时间长、证据尚须完善的漏洞,给办案组设置重重障碍,达到为犯罪嫌疑人减轻罪责的目的。为了防患未然,办案组及时向上级建议,将犯罪嫌疑人异地关押。

张伟检察官在刑检部门履职近二十年,出色办理了一系列重大疑难案件,是大家公认的专案能手,她也是本次办案组的重要一员。

张伟奉命带队前往关押地执行提前介入和换押任务,并与犯罪嫌疑人逐一见面,固定证据。从宣汉到关押地远隔千里,同行人员中张伟年龄最大,且是主办人员,她意识到自己责任重大。在换押中,她就因水土不服开始高烧、头晕眼花。作为带队之人,我不能倒下。张伟坚持往目的地行进。张伟带病开展工作,身体力行给同行人员树立良好风范。原本预计此行需要10天,结果只用5天就圆满完成任务。

消化卷宗 深挖罪行不含糊

看着近30余本卷宗,其错综复杂的内容让办案组成员们瞬间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他们不仅要啃完并核实全部案情细节,更要严把案件证据关、性质关,不遗漏犯罪事实,不疏忽任何犯罪细节,不放过每个物证书证言证,做到快捕快诉,确保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了。

梳理案件细节也是张伟打头阵。由于侦查机关讯问时,问到什么便记录什么,笔录难免重复凌乱,办案组审阅起来味同嚼蜡,梳理起来如理乱麻。张伟等人以超越常人的耐性,细读卷宗、逐项梳理、做好笔录。阅卷完毕,办案组成员对错综复杂、千丝万缕的案情细节有了全面、清晰的把握。办案组再按照案件性质、证据锁链进行版块归类,为形成案件审查报告打下基础。同时,为了保证卷宗的安全,大家每天坚守在办公室消化卷宗,以春蚕嚼叶的精神啃完了全部案件,不漏一丝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疑团。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万里亲自阅卷,严格把关,办案组所有成员均全力以赴挖案情细节。通过梳理卷宗,办案组发现两起侦查时未提及的犯罪事实,并向上级检察机关及时提出了要深挖细节。在办案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挖出了彭某奎新的两个犯罪事实。

通过梳理卷宗、深挖细节以及多次专题研究,县检察院对犯罪事实件件核实、条分缕析,做到逻辑清晰,准确定性归类,最终形成了被告人彭祥奎等人强迫交易罪等十余项罪名。

公开审理 黑恶势力终铲除

案件进入公开审理阶段。审理当天,宣汉县法院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公诉席上,宋建华、张伟两人逐项指控12名被告的犯罪事实,有条不紊地列举了上百宗证据。

2011年至2018年期间,彭某奎利用自己在宣汉县凉风乡古城村的影响力,与彭某彬、彭某新等彭氏家族成员,横行乡里,恣意插手、干扰、破坏当地煤炭企业生产经营、非法开采国有煤矿、攫取巨额钱财,形成了以彭某奎、彭某彬为纠集者,被告人王某、曾某、彭某春、彭某新为成员的家族恶势力,对当地煤炭企业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针对犯罪事实,逐一列举了相应的证据。

法庭论是非,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证据为武器。在法庭辩论阶段,12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为其作了无罪辩护,公诉人沉着应对、件件坐实被法庭采信。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悔罪表现,对12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十八年有期徒刑至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追缴违法所得赃款。

【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Copyright (c) Since 2011 by www.scdz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818—2125402 传真[FAX]:0818-2182083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新区白塔路299号 邮政编码:635002 蜀ICP备120090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