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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检察机关1个集体,4名个人荣获表彰!
更新时间:2020/3/23 8:57:5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921

近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表彰大竹县检察院为“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2016–2019年),表彰达州市检察院陈军、通川区检察院张世静、达川区检察院杨娟、渠县检察院李林为“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2016–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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