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办结一起
疫情期间假借销售口罩实施诈骗犯罪案件
近日,万源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全市首例涉疫刑事案件依法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2月初,被告人官某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众急需口罩的心理,开始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虚构的售卖口罩消息。2月7日,官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得知被害人刘某某有购买口罩需求后,便主动联系被害人,谎称有一次性医用口罩现货,并用网上下载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截图、医用口罩证件截图骗取被害人信任后,约定以0.3元/只的价格交易。交易期间,官某某还谎称前批次口罩已发货,并伪造快递单号继续骗取被害人信任。从2月8日至13日,先后从被害人刘某某处骗取货款共计5025元,后将被害人微信拉黑。
针对疫情期间案件办理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涉疫案件特殊情况,在该案侦查阶段,万源市检察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对解决疫情期间侦查取证难题、有效搜集固定案件证据等方面提出了书面的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为案件的从严从快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审查起诉阶段,万源市检察院就认罪认罚、庭审程序、出庭支持公诉等事宜与法院进行了有效衔接,最终确定以“云上法庭”方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