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 检察要闻 >> 正文

关于2017年第一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笔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454         更新时间:2017/8/11 9:59:51

各位考生:

按照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第一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笔试工作部署,现将笔试考试相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考试时间: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图书信息大楼C区,前往线路1(优选):金龙大道—中迪红星商业广场路口—文理学院西门。线路2:塔石路—文理学院前大门。

三、考试方式:全程上机答题,无纸质试卷,满分100分。

四、注意事项:

(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禁止进入,迟到者按弃考处理,请提前规划时间和路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进入考场后按照笔试准考证编号,对号入座。

(三)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右上方,接受身份验证。

(四)不得携带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设备至座位,携带者应关闭电源并主动交由监考员统一保管,凡随身携带不上交者,一经查实按作弊处理,该项考试成绩无效。

(五)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交头接耳、窥视、传递答案等情形,一经查实按作弊处理,该项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监督。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七)考试期间有任何疑问请举手示意监考员解决,不得大声喧哗。

(八)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能交卷离场,离场时保持安静,不得干扰他人考试。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有序离开,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停滞。

(十)笔试成绩将通过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微博、考试群等渠道进行公布,请时刻关注。

特此通知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