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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柏延林组长来我院调研指导纪检监察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更新时间:2015/5/22 16:36:53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485

     5月19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柏延林率监察处副处长于黎明、监察处党风廉政室主任韦炜到我市检查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并督导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调研期间,柏延林组长先后参观了市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检务公开宣传栏和检察陈列室,并深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渠县检察院,实地详细察看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9日下午,在市检察院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市检察院付全忠检察长介绍了近期全市检察机关班子配备、检察业务、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勇就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以及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市检察院参会的其他分管领导分别就分管工作进行了补充汇报。
    会上,柏延林组长作了重要讲话。他结合调研期间的所看所思所感,对达州市两级检察院整洁的办公环境,班子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清晰的发展思路,务实的工作作风,稳步推进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一年多以来,两级院党组在付全忠检察长的带领下,克服困难配强了班子,头脑清醒地理清了工作思路、紧扣“四道坎”发展瓶颈强化工作措施,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检务保障上都有长足进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形式和内容上都抓得很扎实。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他指出,要在动员部署阶段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高度重视、创新措施,切实做到“四个始终”。
    一是始终把握“提高认识”这个根本。要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变过去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做法和习惯思维,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始终抓住“问题导向”这个关键。要按照省院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从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作风纪律等方面,把问题找全、找准、找深、找透,并认真分析梳理,扎实开展整改。
    三是始终贯彻“从严要求”这个原则。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必须自身规范。要抓住高检院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契机,努力适应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决不能仅仅当做一项工作任务去完成。
    四是始终坚持“务求实效”这个标准。切实把握重点问题,特别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最后,柏延林组长强调,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好“三个结合”。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三严三实”教育、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三严三实”是中央提出的要求,领导班子建设是省委提出的要求,他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要把它们很好地结合起来抓,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二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提高队伍素质结合起来。队伍执法规不规范,与队伍的素质有很大关系,因此,要将规范司法行为同提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结合起来,真正起到引导和带头作用。三要将建立作风长效机制要与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纪律禁令结合起来。作风长效机制的建立和纪律禁令执行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有执行好各项禁令,才能更好地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长效机制建立得不好,往往是禁令执行得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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