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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制定工作意见服务达州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更新时间:2014/4/29 16:52:5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7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意见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决策部署,达州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达州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四个方面落实了13条服务达州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具体举措。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服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意见》明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市委扎实推进六大重点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为全市形成转型升级发展的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快建成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川东北经济区核心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遵循法治原则,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坚定不移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捍卫者、促进者、保障者。
    二、围绕职能职责,全面细化服务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是依法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认真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法制宣传、开设法律咨询热线、组织专家咨询等方式,主动为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工业园区“121”工程、企业“百十一”工程、市域经济“842”工程的顺利实施。积极开展重大工程项目招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认真做好预防监督工作,防止重大项目建设相关人员发生职务犯罪。主动配合发改委、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围绕重点领域改革中的政府投资项目,抓住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决算等关键环节,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政府投资遭受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加强对政府投资安全的司法保护。
    二是依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强化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耕地等犯罪,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保障和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打击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等领域的犯罪活动,保障扩权强镇改革和区划调整改革。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城镇化建设、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等领域侵吞国家建设资金、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围绕达州实施创建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战略,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加强对湿地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保障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的全面实施。加强对涉及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案件的法律监督,促进能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宜居达州建设。
    三是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着力保障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促进推广“区域集优”票据融资模式。完善金融案件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执纪有效衔接,推进检察机关与各执法部门网上衔接、信息共享,运用综治手段为加快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良好发展环境。适应内外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需求,积极为区域商贸中心、区域物流中心等领域提供预防咨询、风险防控等预防职务犯罪以及涉检法律服务。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在招商引资、提升内陆开放等过程中的索贿受贿犯罪,以及对外经济交往合作、引资投资中发生的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收受贿赂等职务犯罪,努力营造稳定、透明、公平的投资环境。
    四是妥善处理民生司法诉求,依法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犯罪隐患,积极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防范建议和对策措施。畅通对民事审判监督的申诉渠道,加大办理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申诉都能依法得到受理。加强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医疗保障、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拖欠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支持有诉权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恶性程度高、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活动,为改革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积极参与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社会组织等的服务管理,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和解决好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人民内部矛盾,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强化内外监督,提高服务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意见》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部署和措施,结合执法办案,及时发现改革发展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组织检察人员学习与重点领域改革相关的经济、法律、科技知识,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办理新型案件、处理专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作用,积极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切实防止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的问题。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真正做到在服务中听取意见,在执法中接受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服务改革取得实效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市检察院要重点抓好宏观指导和协调,及时总结和推广服务重点领域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基层检察院要立足本地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党委政府落实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具体部署,把服务改革的理念自觉转化为实际行动,把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作为维护改革的具体实践。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牢固树立平等、开放、自信的理念,切实加强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服务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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