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 16:39:18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881 |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质量建设年”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全市重罪检察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出庭公诉水平,10月25日下午,由达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市重罪条线干警、法医技术人员、特邀省人大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观摩庭审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采取多媒体示证方式,全面客观出示证据,有力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针对“死亡原因”这一关键争议焦点,与辩护人进行有理有据的辩论。庭审最后,公诉人针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剖析了其犯罪成因,融合法、理、情进行法治教育,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认罪认罚。
为加强出庭指控力度,解决案件争议焦点,确保庭审实质化效果,市检察院在庭审前向合议庭申请了该案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庭审中,鉴定人员客观、清晰地向法庭阐述了作出死亡原因鉴定意见的理由和依据,为指控被告人的故意杀人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性证据支撑。
庭审结束后,全体观摩人员参加了观摩评议会。参会人员围绕庭前准备、讯问技巧、举证质证、问题应对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评议,并结合自身庭审经验进行了深入讨论。通过“庭上观摩+庭下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达州市两级检察院重罪检察干警进行了一次颇有成效的岗位练兵,达到了相互交流学习、共同进步提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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