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7/5 16:31:28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5922 |
近日,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化跨区域协作,协力对一起案件的被害人亲属开展司法救助,为3名事实孤儿发放救助金10万元。
2021年,宣汉县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导致3名重庆开州籍未成年儿童成为事实孤儿。了解到该情况后,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接,共同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协调区妇联、辖区街道办等单位,为被害人冉某的3名未成年子女办理事实孤儿保障金,组织爱心人士捐款捐物,积极走访并开展心理疏导,多方面对3名事实孤儿实施救助。同时,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引导3名孤儿法定监护人王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将救助申请线索移交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多次深入案发地、被害人居住地走访调查,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案件情况,获得市委政法委大力支持,批准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救助方案。
近日,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在重庆市开州区正安街道办事处举行了3名孤儿的国家司法救助发放仪式,一次性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平,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舒诚,两地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州区正安街道有关人员参加了发放仪式,并举行了座谈会。
会上,达州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开州区正安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和3名事实孤儿的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了《国家司法救助金保管发放协议》,并明确正安街道办事处作为保管主体,采取按期、按需相结合的方式对10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进行保管发放,达州、开州两地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确保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挥最大救助作用。
在此案件办理中,川渝两地检察机关积极协作、加强沟通,通过国家司法救助金申请,事实孤儿法定监护权确认,救助金保管发放,以及呼吁社会帮扶等,为被害人亲属的学习、生活、医疗等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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