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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司法局关于选任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2/4/18 16:38:0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2079

​达州市司法局

关于选任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司法厅 财政厅《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达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新一届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55名,负责监督达州市辖区内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为方便工作开展,根据各地历年来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情况,经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并报司法厅审核同意,市级人民监督员名额分配如下:市本级直属10名、通川区7名、达川区7名(含高新区、东部经开区各1名)、万源市5名、宣汉县7名、大竹县7名、渠县7名、开江县5名。

二、选任条件

(一)申请担任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3.身体健康,年满23周岁(1999年4月18日以前出生);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

5.因受惩戒被免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7.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年度考核不合格、本人申请辞任人民监督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丧失行为能力、在选任中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为方便工作,报名人员的经常居住地应在达州市范围内,并以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作为定向单位。

(五)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

三、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本届任期为20227月至20276月(以具体任免时间为准),上一届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于20226月底自动届满。

四、主要职责

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依法监督,行使监督权并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二)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三)巡回检察;

(四)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五)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六)案件质量评查;

(七)司法规范化检查;

(八)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九)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本次选任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携带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到经常居住地的县(市、区)司法局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或《人民监督员自荐表》一式三份;(请登陆法治达州网http://sfj.dazhou.gov.cn/下载表格)

2个人事项承诺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页纸张);

4)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3张;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证明

6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

2.对因疫情等原因不方便现场报名以邮寄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或《人民监督员自荐表》一式三份;

2个人事项承诺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各2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页纸张);

4)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3张;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证明

6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

邮寄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市政中心111121邮编:635002,收件人:戈东梅,联系电话:0818-2146173

送达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审核公示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和程序,达州市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择优选任,注重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突出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拟任人选中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总数的50%。审核通过后,将在法治达州网、达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达州司法”微信公众号“达州司法”微博等平台公示拟任人选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选任为市级人民监督员。

本公告由达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达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戈东梅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中心111121

电话:0818-2146173

通川区司法局

联系人:王刚

地址:通川区通川中路89

电话:0818-2102887

达川区司法局

联系人:蒲善国

地址:达川区汉兴大道一段50

电话:0818-5123998

(备注:高新区、东部经开区报名人员在达川区司法局报名)

万源市司法局

联系人:王焕青

地址:万源市裕丰街118

电话:0818-8616219

宣汉县司法局

联系人:向春云

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衙墙街1

电话:0818-5223183

大竹县司法局

联系人:张小飞

地址:大竹县滨河北路777

电话:0818-6245688

渠县司法局

联系人:杨华利

地址:渠县天星街道宕渠路南段41

电话:0818-7320352

开江县司法局

联系人:骆燕玲

地址:开江县龙门街143

电话:0818-7272564

 

附件:1.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2.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3.人民监督员个人事项承诺书

4.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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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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