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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11/26 14:19:13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922

本招标项目为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达市检竟磋( 2021)4号)招标人为达州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达市检竟磋( 2021)4号。

2.项目名: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制作宣传片,传播本地检察机关的建设历史、基本情况、工作形象、典型案例、特色亮点工作等。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最高控制价16.5万元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采购需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创意策划及影视制作团队,拥有电影级影视设备和专业技术;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

时间:20211126日起到2021122日止,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

地点: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126办公室领取。

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2021 12 10 14  30 (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七、开标地点: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三楼党组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通讯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99号

   编:635000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55818

【编辑:sjcy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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