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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六年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18/7/17 16:47:2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0034

过去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幸福达州建设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达州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服务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保障全市发展战略。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84人,起诉452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119人,起诉124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15件。立案查办发生在经济建设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的职务犯罪589人。深入180个全市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285件,帮助120个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800余次,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打击整治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行动,三同步、双打击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2]被省检察院推广。与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督促起诉[3]、检察建议[4]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对生态环境资源的监管保护职责。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5人,起诉99人。立案查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32人。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此类犯罪案件4351人,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1人、起诉37,办理的刘兆真生产假药案、川虎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入选全省精品案例。依法查办发生在精准扶贫等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354人。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批捕拐卖妇女儿童犯罪27人,起诉39人;批捕侵害幼女、伤害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犯罪46人,起诉53人。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13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8万余元,办理的张启发国家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

二、着力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洁达州建设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99691人,人数同比上升6.8%,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47人,渎职侵权犯罪144人。加大重大项目、国有企业、农村基层组织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查办一把手以权谋私案件135件,其中县处级干部31人,同比上升94%,厅局级干部9人;查办群众身边小官大贪类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34人。查处全市重特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82人。144名行贿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上升26%

提高司法办案水平。积极推动侦查一体化建设,统筹调动全市办案力量,集中攻坚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先后办结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大要案,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完善与纪检、公安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与金融、通信等部门建立快速查询机制,侦查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已录入行业信息103万余条,情报协作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5]、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同步审查[6]等改革措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查办案件与整改建议、警示教育、行业预防三同步,先后组织预防宣讲253场、预防调查145次、预防咨询270次。联合达州监狱建成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拍摄10部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通过本地电视、网络媒体滚动展播,其中5部在法治中国·四川微电影创作大赛中获奖。编印《警示录》5000余册赠阅相关部门。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大要案信息554条,形成震慑。

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达州建设

突出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打击势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689人,起诉10636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348人,起诉1792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041人,起诉3955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7],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捕1757人、不诉690人;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8]566件。健全“1+2+8”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9],办理案件625件。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针对两法修改后涉法涉诉信访新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引导当事人依法律、按程序表达诉求。在全省率先打造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察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畅通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着力解决控告难、举报难、申诉难,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或全省文明接待室。办结信访案件2211件,保持涉检案件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零记录。创新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立案复查14件。加大内外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有错必究,办结刑事赔偿案件17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净网行动、禁毒严打整治等专项工作,批捕黄赌毒犯罪1598人,起诉1850人,批捕利用通讯网络实施的犯罪12人,起诉14人。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配合开展犯罪调查、类案分析,提出防范建议。落实分案起诉、心理干预、案后帮教等措施,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进行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监督收监执行34人。对强制医疗所实行巡回检察,做法在全省作经验交流。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创新法律七进[10]形式,联合达州电视台制作“达州检察档案”普法节目,已播出67期,促进公民守法。

四、着力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促进法治达州建设

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9件、撤案130件,纠正漏捕182人、漏诉209人;对滥用强制措施和违法取证,提出纠正意见380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1件,深挖抗诉案件背后职务犯罪做法被高检院肯定。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和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404件,对审判和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15件。发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161件,其做法被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试行意见吸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11],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29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25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34人,监督收监执行53人。监督审查特赦罪犯87名。参与处置“12.6”危害国家安全罪犯正常死亡事件受省委政法委表彰,并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16次,向政协通报工作182次。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案件管理、职务犯罪预防、刑罚执行监督等开展专项视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78次,参加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73次。对人大、政协转办的案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逐件督办,及时回复。出台代表、委员一对一联络制度,实现全市两微一端全覆盖,推送检察动态92期,公开法律文书825份。72件涉及十一种情形 [12]案件,全部依法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启用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智能办案系统,促使检察人员依法规范用权。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和依法终结制度,全面推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制定《深化检务公开实施方案》,配套落实22项工作机制,推进由职能职责公开向办案过程公开转变,依托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719条和终结性法律文书1923份,促进检察权公开运行。

五、着力落实从严治检要求,促进过硬队伍建设

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等主题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整治四风问题,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主动发现查处不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作风和队伍精神面貌明显改进。

全面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岗位培训力度,分批招录检察干警140名,从基层遴选9名检察官到市检察院工作。推行检校合作、巡回讲学、达州检察大讲堂等培训模式,开展检察业务竞赛和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检察业务能手评比等活动,干警累计参加培训3000余人次、参加实战演练800余人次,9名干警获省级以上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组建达州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复刊《达州检察》,建成检察陈列室,开展书画展、歌咏赛和运动会等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

抓常抓细纪律作风建设。出台深化正风肃纪十条规定[13],组织作风建设六项承诺[14]宣誓,开展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党组述职(述责)述廉活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治庸问责工作,先后处理通报违纪违法人员7人。严格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和纪律,坚持集体领导和决策。持续开展常态化检务督察,确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纪律禁令。通过修订绩效考核办法,每月书面述职,党组会反馈重点工作督办情况等措施,增强队伍执行力。

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坚持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建立巡视督导制度,积极推进检察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院一品。紧扣“六个精准”要求,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在全市重点乡镇统筹规划建成18个派驻检察室。2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渠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在不断努力和扎实工作的五年中,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有1名干警被评为四川省检察业务专家1名干警入选首届“检察情怀精彩人生·感动四川检察人物”,2名干警被高检院荣记一等功,20名干警、5个办案组和2项单项工作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42个集体、8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在全省作大会经验交流24次。五年来,综合绩效位次在全省检察系统稳步上升,2015年获“一等奖”。

回首这不断发展变化的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稳定、促发展、促公平的作用,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把握检察工作规律和达州检察工作特点,健全决策和管理机制,不断丰富和完善全市检察工作发展思路,推动检察工作稳步发展;必须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检察文化建设,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这些收获来之不易,这些体会弥足珍贵,需要在新的实践中继续坚持、不断完善。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还需不断强化,运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的观念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能力还有待提升,司法办案的力度仍需加大,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方式有待丰富;三是队伍素质提升仍需加快,人才培养、交流和使用等机制有待完善,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深化;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案多人少矛盾较突出,队伍结构仍需优化,基层院人才流失严重。对此,我们将努力改进和解决。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刚刚闭幕的市第四次党代会指出,未来五年,注定是达州攻坚克难的五年,注定是达州奋发有为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践行三个强化[15]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幸福美丽达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要做到“五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达州总体目标,紧扣突出建成“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川东北经济区核心增长极”两个定位,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服务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更好地保障全市“三大取向”[16]落实、三大战略[17]实施和五大新格局 [18]构建。

二是进一步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推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依法严惩网络犯罪,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着力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发展,坚决查办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职务犯罪,促进干部清正、政务清廉、政治清明。依法加强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公正权威,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严格司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持续规范司法,强化自身监督,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期盼和要求。

四是进一步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全面推动和实践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为主线,健全人员分类管理后内部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司法办案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继续探索符合检察规律和达州实际的管理模式,加强司法保障和基层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五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线,增强战略自信和政治定力,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方向。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转变作风。按照五个过硬[19]要求,加强三支队伍[20]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能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达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储存,并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控)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由行业主管(监控)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2、“三同步、双打击”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整合检察资源, 侦监、民行、反贪或反渎同步审查监督,既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又打击背后的职务犯罪。

3督促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导致国有资产、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民事案件,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怠于行使起诉权的情况下,督促其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4检察建议指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5、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指为强化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监督制约,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6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同步审查:指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由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和其上一级检察院同时进行审查,以及时发现并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

7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宽严相济要求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严重犯罪中的从宽情节和轻微犯罪中的从严情节也要依法分别予以宽严体现,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

8刑事和解: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要求或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案件,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不批捕、不起诉,或者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理。

91+2+8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1小时内将案件送达承办人,并告知按2日的审查逮捕期限和8日的审查起诉期限审结案件。

10、法律七进:指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工作。

11、羁押必要性审查: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12、十一种情形:指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延长羁押期限决定违法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违法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阻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

13、十条规定: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违反办案纪律,不得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打探案情、请托说情、干预办案;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会员卡等;严禁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饮酒,在本城区内工作时,不得接受工作单位用餐;严禁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时接受超标准公务用餐和各种纪念品和土特产;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严禁参与赌博等不健康娱乐活动,不得到营业性陪侍娱乐场所、私人会所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杜绝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等违规行为;严禁经商办企业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14、六项承诺:指牢记党的领导、忠于职守、服务大局;牢记为民宗旨、心系百姓、维护民利;牢记公平正义、崇尚法治、公正司法;牢记红军精神、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牢记职业操守、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牢记优良作风、艰苦奋斗、厉行节约。

15、三个强化: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16、三大取向:指加快发展、负重转型、追赶进位。

        17、三大战略:指改革创新、统筹城乡、开放合作。

        18、五大新格局:指构建现代工业发展新格局、构建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格局、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构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

        19、五个过硬: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20、三支队伍:检察官队伍、检察辅助人员队伍、司法行政人员队伍。

【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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