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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开展专项督察筑牢查办职务犯罪办案安全防线
更新时间:2017/4/1 15:07:4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568

    近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勇带领反贪、法警等相关部门人员,深入到辖区内七个基层院和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等办案工作区,对查办职务犯罪中落实安全教育及安全制度等情况展开专项督察。
    督察组深入到办案一线,通过查看办案工作区,查阅法警值班记录、安全预案、安全教育记录,听取办案安全汇报等形式,对查办职务犯罪办案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督察发现,各地各部门基本能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党组重视到位。检察长对办案安全认识进一步加深,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安全教育常抓不懈。二是安全设施到位。大竹、达川、通川办案工作区按规定未使用,其它院办案工作区都进行软包升级,录音录像等设备设备较齐全。三是制度执行到位。均按规定填写用警申请表、办案工作区使用申请表,并制定了个案安全预案。四是安全措施到位。均设有绿色通道,配有急救药品,犯罪嫌疑人进入警务区前均进行初步体检。五是警力保障到位。做到了每件案件都根据需要配备足够警力。
    督察中,也发现了四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办案工作区存在小隐患。厕所门没软包、地板没有铺地胶,巷道门和门把手没有软包。二是绿色通道存在问题。个别院医院联系电话没有贴在墙壁上,急救药品没有配备;对犯罪嫌疑人身体检查没有全部进行。三是安全预案不详细、没有针对性。个别院制定的安全预案千篇一律,照着模式套,没有针对具体案件来细化,可操作性不强。四是法警交接班制度不健全。个别院值班人员交接班记录系一个人填写。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察组及时进行现场反馈,并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一是要对办案安全进行再教育、再培训。要有针对性的对办案人员、司法警察进行现场教育、现场培训,达到真正提高履职技能和实战能力,达到确保办案安全的能力。二是坚决制止带病作业。凡是不符合办案安全要求的办案工作区坚决不能使用,必须到有安全保障的办案工作区办案。三是要明确责任。要健全办案安全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责任追究。办案部门和司法警察部门是确保办案安全的主体,要担负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负起监督责任,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检务督察,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四是要及时进行整改。要把整改通知书直接发到各院检察长手上,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以便回访督查。
                                       (据市检察院监察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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