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7/13 16:10:32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046 |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名称为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设备维修及新增消防器材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现对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设备维修及新增消防器材项目进行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消防设备维修及新增消防器材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2 施工周期: 15 日历天
2.3 施工地点: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二级资质,2015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 年7月 13 日至 2017年 7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达州市检察院117室持单位介绍信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7月 21日时 14:30分,地点为达州市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新区白塔路299号
联 系 人:郭大学
电 话:0818—2155818
传 真:0818—215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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