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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检察院与县城管局会签《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17/6/20 16:54:28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307

    近日,针对40余人伴随高分贝音响在大竹县东湖广场进行广场舞活动,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大竹县城管局接举报后未及时处理的情况,大竹县检察院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劝离广场舞群众,确保中高考期间居民生活区无噪声污染。随后,联合该局会签《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其在中、高考期间对各学校以及考生集中住宿地点,各施工工地、休闲娱乐场所、可能产生噪声的个体经营户等开展专项整治,禁止建设工程作业、室内装饰及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确保高考期间各考点环境“无噪音、无人员聚集、无干扰”,为莘莘学子营造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据大竹县检察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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